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保山市本地宝为你提供户口迁移证相关信息。

我要查询 : 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办

办理对象

1.外地户籍在保山市工作人口入户

2.直系亲属落户

3.大中专学生入户

4.现役军人家属落户

5.返乡落户

6.国婚姻生子女落户

7.发移民落户

8.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9.人才引进落户

10.“三投靠”的迁移落户

办理材料

普通居民入户: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家属办理的需要提供双方的)

5.夫妻投靠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是新生入户

学生入户:

1.新生入学通知书

2.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3.退学、转学的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4.集体户口转家庭户

(1)集体户口簿

(2)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3.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