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查询 : 未婚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1.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3.2张2寸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表,必要证明材料

2.等待审批

3.出具结果

办理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1号 0875-2229126

保山市施甸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保山市施甸县甸阳中路东段 0875-8127205

保山市腾冲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保山市腾冲县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 0875-5133719

保山市龙陵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口 0875-6122705

保山市昌宁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 0875-7120589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当场完成

办理费用:免费